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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涉疫情况报告及处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2-03-30 15:30:46    浏览:0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建筑工地涉疫情况报告及处置工作的通知


                       甘建发电〔202244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建交通局、甘肃矿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工地涉疫情况报告及处置工作,切实做好分级分类管理,强化重点涉疫人员管控和动态跟踪调度,全力保障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受控,现针对风险点再行强调部署,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涉疫人员分级分类管理

各级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和工程项目要按照39日我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建发电〔202235号)附件《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人员疫情防控统计表》,按照不同风险等级,从“确诊及疑似病例人员”,“与确诊及疑似病例活动轨迹交叉人员”,“中高风险区行程史人员”,“健康码、行程卡等异常人员”,“省外来甘返甘人员,体温超标、咳嗽等不良症状人员”等方面调度统计并落实相应管控要求,确保数据信息详实准确,应对处置及时有效。各市级住建部门每周五12:00之前向我厅质安处报送统计表。

二、严格执行特殊情况即时报告制度

各级住建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督促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每天认真摸排筛查人员健康状况和涉疫情况,对新发涉疫情况要立即向属地街道社区报告,同步向负责项目监督的住建部门或监督机构报告。一旦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接、次密接等特殊情况,负责项目监督的住建部门或监督机构要立即逐级向省住建厅专题报告,每级报告时间不超过2小时,遇涉疫情况变化时,要随时补报,直至涉疫情况全部消除。市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即时报告制度落实到位。

三、加强涉疫情况跟踪盯控管理

各级住建部门要建立涉疫人员情况台账,动态跟踪调度管控处置及变化情况,督促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制度和措施,实行闭环销号管理。各市级住建部门每周五1200之前向我厅质安处报送重点涉疫人员跟踪盯控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方式:厅质安处 邵旭辉 0931-8929759

邮    箱:1535149336@qq.com

附件:重点涉疫人员跟踪盯控统计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322
附件

重点涉疫人员跟踪盯控统计表

填报单位:       市(州)住建局

序号

当事人跟踪管控情况

项目跟踪管控情况

闭环销号情况

姓名

类型(密接、次密接等)

当事人跟踪管控情况

所在项目

项目总人数

项目跟踪管控情况

















填报人:       联系方式(手机号):               填报日期:

说明:1.“当事人跟踪管控情况”包括隔离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解除管控等内容。

  2.“项目跟踪管控情况”包括工地封闭管理、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解除管控等内容。

  3.“闭环销号情况”指当事人和项目解除管控,闭环销号。

4.本表可传真至0931-8929723或发送到电子邮箱15351493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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