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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通报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情况,附:问题清单汇总

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2-05-12 10:04:18    浏览:0

                                   甘肃通报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情况

甘建质〔2022〕77号
各市州住建局、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建交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及省住建厅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保障工程质量,提升工程品质,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检测市场秩序及检测行为,强化动态监管及事中事后监督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质量检测水平,去年省住建厅制定了《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在全省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和质量检测专项整治。现将2021年全省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情况及质量检测监管系统统计分析情况进行总结通报,请各地根据通报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深入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和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提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各地住建部门根据省住建厅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在建项目进行延伸检查。各级住建部门共检查了153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386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发现各类问题1912个,下发整改通知书483份,实施行政处罚25起,累计罚款17.1万元,通报违规问题企业8家,责令7家检测机构、10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停业(产)整顿。省住建厅组织督查组对张掖、武威、金昌、白银、天水等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预拌混凝土企业9家、检测机构10家,延伸检查建筑工地12项,累计检查专项整治重点内容614项,其中符合项478项,不符合项136项,符合率77.9%,发现各类问题132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执法建议书1份。

根据省厅督查及各地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全省质量检测监管系统统计分析情况看,各地住建部门及监督机构能够贯彻落实国家、部、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辖区内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有效监管,并根据省住建厅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了跟踪督促,各地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的提升和改进,其中临夏、金昌、兰州新区等地工作开展较为扎实有效,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及质量检测工作总体平稳受控。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大部分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基本正常,全省未出现因预拌混凝土质量或质量检测问题引起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企业管理、人才培养、业务培训及质量管控等方面需要不断加强和提高,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部分住建主管部门对预拌混凝土质量及检测机构监管力度不足,信息化、动态化监管流于形式。全省大部分工程质量检测、预拌混凝土企业存在技术人员短缺、业务水平不高、技术研发能力低等现象。加之近年来受疫情影响,市场业务量萎缩,水泥、砂石等原材料价格上涨,部分混凝土生产企业经济状况堪忧,产品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检测市场也同样面临业务量不足导致无序竞争、随意压价等情况,检测的公平公正性受到影响。

1、主管部门监管方面

一是部分住建部门对本地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手段和方法不多,执行力度不严。

二是监管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习惯于传统监管方式,不善于运用数据分析、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管工作,兰州、平凉、陇南、天水等市有大量检测不合格数据在检测系统中,未进行处置,不合格检测数据溯源追踪工作不到位;

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市州对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制度督促落实不力,仍有许多项目存在施工单位委托检测的情况,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受到影响。

2、预拌混凝土质量方面

总体来看,全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数量逐年增加,发展速度较快,也涌现出一些企业通过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生产管理,降低了质量风险,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但从整体水平来看,我省大部分混凝土生产企业不注重科技和绿色发展,全省预拌混凝土企业整体水平仍然不高,在发展混凝土绿色生产、智能化生产方面任重道远。

一是企业管理方面。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企业未建立日常及定期质量检查制度及不合格品处理制度。企业管理体系不健全,部分企业未设置质量管理部门,或将质量管理设在试验室,管理责任混乱。部分企业技术力量薄弱,技术人员数量及能力不满足生产要求,且对培训工作不重视,大部分企业没有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一些技术人员、试验人员对规范标准不熟悉不掌握,业务不精。

二是原材料管理方面。部分企业原材料管理制度不健全,对进场材料质量把关不严,一些原材料缺少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台账记录不全,进场留样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企业未严格执行原材料复检制度,对进场材料的复检批次、频次、检验项目等不按规范要求进行。外加剂质量管理不严,目前外加剂市场鱼龙混杂,质量参差不齐,但部分企业对外加剂进场未进行严格复试,个别企业试验人员甚至对外加剂的检测要求和检测项目不掌握,随意编造检测数据。

三是试验管理方面。部分企业试验室管理及运行不规范,原始记录数据不全、填写不规范,出具的检测报告格式、内容错误。部分企业试验室试验环境、设备使用条件不满足规范要求,检测能力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匹配。部分企业试验室主任长期不到岗,试验检测人员数量不足。

四是生产质量管理方面。部分企业混凝土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配合比管理混乱,配合比设计无试配资料,生产过程中随意调整配合比。部分企业对混凝土出厂把关不严,未按要求严格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取样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试块到龄期不检测,对抗渗混凝土未进行抗渗性能检测,试块弄虚作假,编造出厂检测数据,抽查中还发现个别企业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部分企业生产计量控制措施不到位,搅拌楼投料设备计量不准、计量器偏差较大,未及时进行校准。部分企业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不规范,未附配合比报告及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

3、工程质量检测方面

从检查情况看,全省检测行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普遍较低,质量检测水平已逐渐跟不上建筑业快速发展的需求,检测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全省综合业务能力强、整体技术水平高的大型综合检测机构少,中低水平检测机构偏多,检测技术力量较为薄弱,特别是一些县区的检测机构在人员素质、环境条件、设备配置等方面比较落后,检测精度不高、数据不准确,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仍然存在。

一是企业管理方面。部分检测机构内部管理松散,没有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使得检测工作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障体系流于形式。企业对检测人员定期培训不到位,部分检测人员不理解和掌握检测标准或规范要求,对设备仪器的操作不熟练规范。

二是设施(备)环境方面。部分检测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检测设备陈旧,检测精度不能满足各种检测指标的要求。部分机构场地为临时租借,空间狭小,试验场所温湿度环境不符合要求,甚至个别标养室温湿度控制系统损坏,水泥室、节能室无恒温恒湿设备。部分机构无独立的档案室,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机构检测仪器未按要求进行计量鉴定、校准。

三是检测业务开展方面。部分检测机构收样管理不严,收样程序不规范,收取的部分样品不符合试验要求,个别机构未设置独立的收样室,试验人员直接收样,未执行盲样流转。部分机构对检测过程管理松懈,有的原始记录内容不规范或存在错误,没有过程数据,不能追溯,有的检测报告引用的方法依据不符合规范标准、结论错误。个别机构对出现的不合格数据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处理。部分检测机构仍存在代替施工现场养护混凝土试件的情况。

4、施工现场延伸检查情况

重点对施工现场混凝土质量控制和检测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延伸检查,同时抽查了项目参建各方履职、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等方面的内容,抽检工程质量总体可控,但各项制度执行、工程实体质量水平仍需提高。

一是参建各方履职方面。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未按照要求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见证取样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部分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现场见证取样、旁站监理工作流于形式,大部分监理对施工单位委托检测的情况未进行督促整改。部分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不规范,试块制作及标养室管理不到位,现场标养室未正常运转,未按规范要求留置混凝土试块,混凝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大部分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未进行严格把关,只看结论不看内容,对检测报告中的一些明显错误不能及时发现。

二是工程实体质量方面。部分项目混凝土养护不到位,外观质量较差,存在蜂窝、漏筋、夹渣、空鼓、漏浆、错台等质量缺陷,接缝处冷缝较多,一些项目楼板裂缝情况较为明显,混凝土裂缝控制措施不到位。个别项目现场抽样检测砼保护层厚度符合率偏低。

三是工程资料方面。部分项目施工资料滞后于工程进度,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出具不及时,个别项目检测(取样)日期与施工日志记录不相符。部分项目验收记录不完整,检验批验收缺少现场检查原始记录,施工资料中代签字的情况较多。个别项目对混凝土中的氯离子含量、碱含量等混凝土耐久性参数设计有明确要求,但无验证资料。部分监理单位未记录现场见证取样情况,或者监理日志、旁站记录、见证记录中取样数量、日期等信息不能一一对应,甚至个别现场存在施工单位代替监理单位记录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的情况。

5、质量检测监管系统数据统计分析情况

2021年度,全省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通过监管系统共成功上传检测报告2301984份,其中:混凝土抗压强度1300462份(占56.5%)、钢筋接头618949份(占26.9%)、钢筋原材382573份(占16.6%),存在不合格报告1899份(占0.08%)。兰州市、兰州新区、天水市上传检测报告总数位列前三,分别是:726452份、263191份、244983份,占全省总数的53.6%。经对检测监管平台中各地检测机构数据上传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反映出部分监督机构对检测数据上传情况未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和核查比对、不合格数据未及时处置,部分检测机构未按规定采集上传试验数据、试验过程中违反操作规定等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部分地区对系统中的不合格记录处理不及时。截止年底,各地均存在一些不合格记录未处理的情况,全省年度平均处理率仅为44%。金昌、定西、武威等地处理率较高,均在95%以上,兰州(永登县)、平凉(华亭市)、白银(景泰县)等地未处理不合格数据较多。

二是部分检测机构未在系统中上传检测数据或上传数据较少。甘肃宏泰宇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庆阳亿业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张掖市科力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室、金昌市锦誉泽工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2021年度在检测监管平台中未上传数据。甘肃新大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甘肃中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兰州理工大学高新技术成果推广转化中心、西北矿冶研究院4家机构在监管平台中没有登记信息(未安装自动采集设备或未启用)。部分检测机构没有将全部检测数据进行上传,全省有28家检测机构全年上传数据在500条以下,甘肃临卓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甘肃鲲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庆阳市天源水利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上传数据较少。

三是部分检测机构存在修改报告、报告中数据未采集的情况。白银银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累计修改报告147份。静宁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甘肃恒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修改报告30份以上。嘉峪关英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中铁西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环海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检测机构存在检测报告没有采集数据。

四是部分检测机构数据二次采集率偏高。从系统统计情况看,全省约80%的检测机构存在数据二次采集的情况,二次采集数据占上传总数据量的0.99%,说明部分检测机构存在设备老旧、检测人员操作不规范等情况。武山恒安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临夏州盛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定西衡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天水冀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数据二次采集率大于10%,天祝县建筑材料检测中心等企业检测数据二次采集率大于5%。

以上情况详见附件1、2、3。

(三)问题整改处理情况

对省住建厅及各地在整治提升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属地住建部门均已督促完成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在下一步整治工作中将存在问题的企业和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

对检测监管平台统计分析结果暴露出的相关问题,各市州住建部门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全面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督促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并于2022年4月底前将核查处理情况报省住建厅。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和要求

各地住建部门、各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在建项目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甘肃省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及省住建厅《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继续按照省住建厅《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甘建质〔2021〕147号)中的整治范围和内容,并对照本次通报的相关问题情况,举一反三,落实问题整改,强化责任意识,持续深入开展预拌混凝土和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推动工程质量品质提升。

(一)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源头质量把关,严格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

各地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督执法检查力度,督促预拌混凝土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甘建规范〔2020〕3号)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强混凝土源头质量管控和过程管理。重点加强混凝土用外加剂等原材料的使用管理,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加强对混凝土配合比的管理和出厂检验关,严查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检测弄虚作假等行为,保障混凝土产品质量。

二是强化检测质量管控,严查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行为。

近期有媒体报道陕西宝鸡工程质量检测报告造假事件,虽然事件涉及的是伪造检测报告,但也从侧面反映出检测市场管理方面的诸多漏洞。各地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动态监管,要始终把严肃查处检测数据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做为对检测机构监管的重点,督促检测机构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依法依规开展检测工作,重点加强对近年来新成立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查规避上传、修改数据等行为。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工程实体质量的提升。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延伸检查力度,加强与现场的联动检查,对发现的预拌混凝土质量问题、不合格检测报告要一查到底,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首要责任,按规定委托检测,督促施工、监理企业落实质量控制体系,严把施工质量,重点加强对监理单位责任落实的监督管理。

四是强化数据信息监管,切实推行智慧监管。

今年省住建厅按照省政府数字政府建设要求积极推进“智慧住建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实践运用,做为板块之一的“智慧质安”系统也将开始运行,其中涵盖对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模块。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应用,积极应用“智慧质安”系统开展监管工作,强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五是强化市场服务指导,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各地在强化监管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长效机制,合理规划产业布局,规范市场秩序,指导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培育发展模范示范企业,打造绿色智能生产预拌混凝土企业和现代化高水平质量检测机构,通过技术与管理手段不断提升企业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二)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动员部署。

地住建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安排部署,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明确工作重点,扎实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鼓励各地积极争取专项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测。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曝光典型案例。

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省厅智慧监管平台和检测监管系统,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问题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问题项目进行重点跟踪,对违法违规责任主体和单位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实行清单化管理,同时要将问题企业和项目作为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总结工作成效。

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靠实监管责任,加强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落实情况的督导和检查,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工程质量品质提升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省住建厅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预拌混凝土质量和检测机构进行抽查,督查结果将进行全省通报。

请各市州住建部门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22年11月底前报省住建厅质安处,工作总结应包括本地区预拌混凝土、检测企业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检查处理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

联系电话:0931-8929723(兼传真)

邮    箱:gsszjtzac@163.com

附件:1.部分抽查企业和项目存在问题清单汇总表

2.各市州数据上传及不合格记录处理情况汇总表

3.检测数据上传异常企业情况汇总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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