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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6-02-01 10:11:00    浏览:0

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杨咏中

                                                       
                                   (2016年1月28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经省政府同意,我们召开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十四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我省经济、城市工作会议以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二五”时期和2015年的工作,安排部署“十三五”和2016年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努力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水平,全面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省委常委、副省长李荣灿同志在百忙之中莅临会议并作了指导性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
下面,我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一、“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及2015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和重大自然灾害的挑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大力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面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工作,不断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及房地产市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各项改革,加快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促进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按照省政府部署,我厅承担了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牵头协调工作,我们组织协调省直31个成员单位和各试点地区共同推动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一些经验和亮点初步显现。试点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安排积极推进。
全省城镇化水平从2010年末的36.1%提高到2015年末的43%左右,增加了6.9个百分点,年均增速超过“十一五”时期15%左右,也高于全国城镇化率年均增速1%左右的水平,总体上,我省已进入了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城镇化品质和质量也有了较大的提升。初步形成了以兰州市为核心,以天水、平庆、酒嘉为副中心、以白银、武威、金昌、张掖、合作、临夏、敦煌、玉门为节点,其它小城市和县城为骨干,沿西陇海兰新线轴向分布的城镇体系框架。兰白都市圈、酒嘉城镇群、金武城镇群、平庆城镇群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取得新发展。
        ——规划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管理机构逐步健全,全省14个市州中有13个,16个设市城市中有15个市州成立了专门的规划管理局,65个县中有30个成立了规划局。
        重点规划编制进展顺利,全省16个设市城市和65个县城总体规划均启动了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目前正在分别按照程序报批;《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编制成果已经完成;编制了《甘肃省编制城镇风貌规划指南》和《甘肃省城镇风貌规划编制导则》;加大了规划改革力度,在全省17个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开展了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完成了首批敦煌、高台等7个县市“多规合一”编制。
        ——城市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十二五”期间,我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52亿元,是“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总额的3.3倍;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80.06亿元,是“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总额的2.8倍。全省16个设市城市道路人均道路面积15.3平方米,比“十一五”末增长25.41%;用水普及率94.95%,比“十一五”末增长3.69%;污水处理率达到85%,比“十一五”末增长35.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2.6%(全省除兰州外达到90%以上),比“十一五”末增长64.95%;城市燃气普及率83.48%,比“十一五”末增长12.3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79平方米,比“十一五”末增长57.51%。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继续加强。“十二五”期间,全省村镇建设完成投资1207.64亿元,比“十一五”增长170%;村镇规划及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实现了建制镇和集镇总体规划覆盖率达到100%。
        “十二五”期间,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02.8万户,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补助资金103.83亿元。到2015年,全省村镇住宅建筑面积达6.8亿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8.37平方米。
        ——全省重大项目代建工作取得成效。“十二五”期间,共计承担了28个代建项目,其中舟曲灾后恢复重建工程10项,省级政府投资项目18项,涉及总投资约29.63亿元。
        ——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3142.11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长253.78%;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3.3亿平方米,比“十一五”期间增长197.57%;房地产开发竣工面积0.43亿平方米,比“十一五”期间增长82.49%;房地产开发新开工面积1.1亿平方米,比“十一五”期间增长143.86%;商品房销售面积0.589亿平方米,比“十一五”期间增长81.88%。
        ——住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省委省政府连续6年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列入为民必办的实事之一。“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任务79.9433万套。全省实际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实施棚户区改造81.64万户、开工率为102%,累计完成投资1308.83亿元;全省累计争取落实中央和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309.55亿元。全省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9.72万户(次)、171.24万人(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13.76亿元。
        积极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思路,破解资金难题。我省在全国首创建立了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坚持用好用足用活国家棚改政策性金融支持;率先在政策层面完善了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及省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资金的规定。“十二五”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率达到城镇家庭的25.5%以上,超过了国家“十二五”末达到20%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作用有效发挥。“十二五”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和余额为1208.22亿元和705.95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172.6%和134.2%。全省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和余额为673.82亿元和407.32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269.62%和296.5%。住房公积金个贷率57.7%,比“十一五”末提高23.42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累计缴存额达到765亿元,提取使用和发放贷款总额达到852.01亿元,共支持了124.14万城镇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截止“十二五”末,全省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25亿元用于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22个,累计发放贷款14.78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64.8万平方米、1.89万套。
        ——建筑业保持了稳定发展。“十二五”期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累计完成17950亿元,年平均增长14%,是“十一五”时期的3.16倍;建筑业完成增加值 2933.05 亿元,年平均增长11%,占全省完成GDP的 9.4 %;建筑业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作用更加突出。
全省建筑业企业由“十一五”末的2393家增加到3117家,从业人员从86.4万人增加到90万人;建筑业从事劳务的农民已达到70万人,占建筑业从业人数的81%,建筑业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约占全省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建筑业产业组织结构日趋合理,技术、人才和装备实力及施工技术总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全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稳中有升。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保持了相对平稳的发展态势,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投诉案件逐步减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大、中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勘察设计行业稳步健康发展。截止“十二五”末,全省有勘察设计单位236家,其中甲级44家(较2010年的32家增长了37%),乙级79家,丙级113家。有专项设计单位74家,其中甲级16家,乙级53家,丙级5家,全省共有勘察设计从业人员17495人。2011年至2014年,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实现营业收入合计308.2亿元,最高年达91.62亿元,人均营业收入最高年达48万元,成为历史上发展最快的时期。
        ——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有23个建设科技项目经我厅推荐获省科技进步奖,其中“寒区桩基工程的热学力学特性研究及其应用”获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有44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2015年我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了21%;新建建筑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到97%;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1491万平方米,为“十一五”期间改造量的4.2倍。
        ——全力完成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任务。 我省是个自然灾害多发的省份,“十二五”期间,遇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全省住建系统广大职工始终战斗在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第一线。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灾后重建中,我厅共承担10项重建任务,完成投资8.9亿元。在东乡滑坡、岷漳地震、碌曲地震、景泰地震、临洮地震等灾害发生后,我厅均立即按要求开展建筑灾害调查、应急评估鉴定、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应急管理能力,获得了灾区群众的赞扬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
同志们!刚刚过去的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的关心指导下,在各市州党委政府积极支持和大力配合下,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切实履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充分认识建设工作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及时分解落实任务,全力抓好民生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建设项目资金并加强项目监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了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全面完成民生工程建设,继续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2015年,我们继续把以棚户区改造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列为改善民生的主要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推进惠民工程。
        以棚户区改造为主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确定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保障性住房15.7796万套(户),基本建成6.0968万套,新增租赁补贴发放1.9156万户。2015年全省实施棚户区改造和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5.7796万套(户)、开工率为100%,基本建成棚改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8.88万套、基本建成任务完成率为145.6%,发放住房租赁补贴7.87万户、21.59万人、发放补贴资金1.395亿元,其中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9849万户,完成投资328.26亿元。全省落实棚改和保障房建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85.72亿元。全省棚改货币化安置4.87万户,货币化安置率达到41.88%。通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消化存量商品住房约438万平方米,占本年度商品住房销售面积的34.2%左右。棚户区改造作为增加有效投资、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政策效应正在显现。
        精准扶贫脱贫农村危房改造。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确定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4万户。经过积极争取,国家共安排我省年度危房改造计划21.8万户,是年度目标14万户的1.56倍,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19.245亿元,较上年增加6.8亿元;省级配套补助资金6.54亿元。全省2015年农危房改造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1+17”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重点向贫困地区,优先解决革命老区,兼顾民族地区倾斜。截止12月底,全省农村危房改造21.8万户全部竣工,完成投资170.04亿元,超额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14万户的目标任务。
        住房公积金支持个人合理住房消费。2015年,通过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调整首付比例、减免中间费用、放宽提取条件、推行异地贷款和“商转公”业务等举措,加大住房公积金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提高个人住房消费能力。2015年,全省提取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为125.8亿元、18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5%和67.8%。截至12月末,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07.3亿元,同比增长44.69%,个贷率达57.7%,同比提高13.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到44%,创历史最好水平。
        (二)新型城镇化试点积极推进,创造了一些好经验。按照省政府试点工作《指导意见》,2015年试点工作总体要求是分类指导,初见成效,省政府及试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积极推进。
        省直31个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加大户籍、财政、土地、教育、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改革力度,出台了一批支持推进试点工作措施,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积极向试点地区和试点相关重点特色领域倾斜。2015年共梳理征集汇总试点县镇重点工作370项,重点项目1272项,建立了试点县镇项目库,已经开工重点项目拉动投资近1800亿元,为推动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各试点地区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优势,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永昌县、康县、肃州区总寨镇、金川区双湾镇等初步探索形成了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强化了对试点县镇的考核评价,大力宣传试点工作的好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促进试点工作深入推进。
        (三)城乡规划编修加强,督察问责力度加大。2015年,《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完成了征求意见、公示、建设部审查复核,省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查同意,《规划》成果按照报批程序报省委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将《规划》成果报国务院审批。完成了17个“多规合一”试点县市中敦煌、玉门、高台、永昌、华亭、静宁、康县等7个先行先试“多规合一”试点县市规划成果编制,其它试点县“多规合一”规划成果编制工作正有序开展。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加快,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工作,加强开发区规划和重大项目选址管理。组织完成了省政府交办的《兰州新区职教园区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协助做好“敦煌大剧院”项目选址及“文博会”有关项目用地布局优化等工作。开展了《甘肃省省域城镇风貌体系研究》,组织编制了《甘肃省城镇风貌指南》和《甘肃省城镇风貌规划编制导则》,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用于指导全省的城乡风貌规划建设工作。
        强化城乡规划督察,采用了遥感监测技术于辅助督察手段,实现了对省人民政府批准城市总体规划15个城市的全覆盖。15个被监测城市提取变化图斑共计887个、图斑面积1926.46公顷,其中,差异图斑324个、违反强制性内容的重点图斑216个。按照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我们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有关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有效制止纠正了扩大容积率、改变用地性质、侵占绿地建设等违法建设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建设部的肯定。
        (四)市政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承载力增强。2015年,运营与在建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已全部覆盖16个设市城市和65个县城。综合管廊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白银市成功进入全国首批10个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行列。编制出台了城市供水、燃气、垃圾等12个专项规划编制导则。加强地下管线管理。组织全省17个试点县城和30个试点镇申报建设项目4107个,涉及总投资7102.6亿元,申报项目中采用PPP模式的建设项目共258项,涉及投资764.06亿元。加强供水水质管理,进一步强化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督促指导兰州启动了第二水源地建设。加强园林绿化及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2015年嘉峪关市、玉门市、高台县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城荣誉称号,申报平凉关山风景名胜区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取得阶段性成效。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争创工作。
        (五)规范“两个市场”,确保健康运行。健全完善政策和制度,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秩序。
        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平稳发展。2015年,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房地产投资明显下滑,根据省政府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市场调研,认真分析研究全省房地产形势和存在问题及破解的路径,及时向省政府提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意见建议,省政府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加大全省房地产领域重点开发项目建设、加强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项目及配套设施投资拉动房地产业发展、引导住房消费和促进经济增长作用。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房地产开发投资、竣工、销售等主要指标企稳回升,增速由去年低于全国平均增速转为高于全国平均增速,政策效应明显。
         建筑业对经济发展贡献进一步增强。深化建筑业改革,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促进建筑市场良性发展。2015年,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300亿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703亿元,同比增加7.3%。全省受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共发生施工生产安全一般事故11起,较大事故1起,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14人,同比下降6.7%;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质量投诉呈递减态势。
        (六)下放管理权限,加强工程设计与标准管理。2015年,将我厅原承担的限额以上特大型、大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工作,全部下放至项目所在地的市州建设局负责。明确了省、市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事权划分和工作责任,工作重心向宏观指导,规范工作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强化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服务意识,全力支持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对省上重大项目甘肃省体育馆、职教园区等项目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作跟踪服务。2015年,全省共完成施工图审查项目6036个,总投资额2767亿元。其中,建筑工程5360个,总建筑面积6503万平方米,投资额2386亿元;市政基础项目676个,投资额381亿元。
        (七)建筑节能有序推进,智慧城市试点扩大。2015年完成绿色建筑面积约550万平方米,较2014年增长了2.5倍,全年有36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8.41%,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320万平方米;组织完成验收(鉴定)建设科技项目或示范工程40项;张掖、天水、获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截至目前,我省已有7个城市获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八)认真做好临洮地震抗灾救灾工作。临洮县发生4.5级地震后,我厅成立和派遣厅临洮“4.15”地震应对工作组前往灾区了解灾情,对县城供水、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和重灾区农村房屋建筑的震损情况进行了查勘,汇集了第一手灾情数据资料,并提出了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成房屋鉴定专家组,对临洮地震灾区52所学校和7所卫生院的121幢建筑物进行鉴定,总建筑面积61828平方米。抽调3名专家参加农村房屋灾情核查,以划定的重点影响区范围内的4个乡镇12个村为重点,对农房倒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提处理意见。
        (九)深化各项改革,提升行政效能。按照国家和省上部署和要求,实事求是地深化各方面改革。
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受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取消、精简和下放。目前,省厅只保留14项审批事项全部        纳入省政府政务大厅进行统一受理、一站式审批;适时修订了《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厅属企业改革逐步推进。开展了财务检查、股权结构清理工作,并向省国资国企改革推进领导小组报告了厅属企业改制脱钩工作进展情况;起草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务用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公务用车改革有序推进。
        扎实推进“双联”活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取得实效,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继续转变机关作风。认真开展了“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坚决防止“四风”反弹,革除旧弊、建章立制,全面改进机关作风。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干部活力,加强党建工作,增强履职能力,提升了机关工作效能,推动了各项工作高效运行。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通过努力,最终实现了“十二五”工作的圆满收官。
        过去的五年,是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是全省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改善最显著的时期,也是建筑市场秩序趋于规范、行业技术、科技和效益进步最为明显的一个时期。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省直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省建设系统干部职工不辞辛劳、勤恳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同志们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成绩显著,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房地产去库存压力大,新常态下,房地产市场存在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三是住房保障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基本住房制度还需要一个过程;四是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亟需加快推进,试点经验与典型有待进一步提炼总结;五是建筑市场秩序还需进一步整顿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六是政风行风建设任务仍很艰巨,“不严不实”的问题和现象还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存在,群众对我们的服务质量仍有不满意之处。所有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时期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第十二届十四次全委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坚持以新型城镇化战略为统筹,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为中心,着力完善城乡住房保障制度,着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规范运行有序的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主要有九个方面的任务:
        ——城乡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实效性、严肃性提高,空间开发管制加强,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建筑文化品质不断提高,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遗产和地方特色得到有效保护。城乡统筹规划、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推进。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力争达到1700亿元。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更加完善,地下管网覆盖率和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60公里,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撑能力增强。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7%(县城92%);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8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县城80%);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0%(县城7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县城8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33%(县城18%)建成区绿地率城市30%(县城15%)。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实现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全覆盖。
        ——村镇建设。实现全省村镇规划编制全覆盖。力争完成4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到2020年,农村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达32平方米;农村安全住房比例达到90% 以上。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基本建成100个重点示范镇、1000个重点示范村。
        ——房地产市场。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新方式,积极探索,推动建立与全省居民收入水平相协调的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与监管体制。建设节能、省地、环保住宅,降低住宅成本,提高住宅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住房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大力改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条件。继续加快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新建、租赁、回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5万套;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40万户,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把一些存量住房转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加快推进在建公共租赁住房竣工入住,有效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城镇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
        ——住房公积金。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加大对个人住房消费支持力度,完善管理体制。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达到220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1600亿元,缴存余额达到1000亿元,个贷余额达到600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70%以上。
        ——勘察设计。不断完善我省勘察、规划设计企业布局,优化勘察、规划设计企业结构,提高勘察、规划设计整体实力和技术水平,拓宽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强我省勘察、规划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力度,不断提高项目建设服务水平。积极组织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健全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与监督体制,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宣传贯彻与监督检查。继续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大力推动抗震防灾规划和技术标准的编制,以及抗震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不断增强建筑抗震能力。
        ——建筑市场。建筑业总产值增长7%以上。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筑市场监管持续加强,行业人才队伍素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全面推进。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稳中有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城乡建设防灾救灾体系不断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建筑节能。到“十三五”末,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末,3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继续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探索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发挥省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作用;引导太阳能等多种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一体化。
        三、2016年的工作安排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力落实好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才能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跨越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我们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确定的中心任务,突出房地产去库存、城乡规划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脱贫农村危房改造等任务,深入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2016要实现以下重点目标:
        ——完成《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成果的报批,督促完成17个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多规合一”编制。
        ——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及全省设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设市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5%、县城燃气普及率达到55%。
        ——设市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5%,县城达到90%以上。
        ——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86%以上,力争达到88%。
        ——全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力争达到100%。
        ——完成全省新增公共租赁住房4.6205万套、实施棚户区改造13.0716万户,基本建成5.76万套(户),棚户区改造货币化补偿安置率力争提高到50%以上。
        ——完成精准扶贫脱贫农村危房改造14万户。
        ——全省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达到93%,新增归集额180 亿元,缴存余额达到750亿元;新增个贷发放额 165 亿元,个贷余额达到510亿元,个贷率达到65%,结余资金减少15%。
        ——全省城镇化率增长1.5个百分点左右。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着力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全省建设行业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明确重点任务,要进一步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城市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016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好供给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向好态势进一步稳固。去年5月份,省上出台了25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全省房地产投资和销售企稳回升,已竣工商品房待售面积总量不大,但在建施工面积大,部分市州库存问题严重,已经超过了合理区间。各地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要在市州政府统筹部署下,会同相关部门摸清房地产库存底数,因地制宜、因量施策,分类指导、一地一策。要完善支持政策,充分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在消化房地产库存上,通过减免交易环节税费等促进无房到有房,小房换大房这些合理需求的释放;充分利用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引导居民自行选购存量住房;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让社会主体有意愿买房;引导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房价格,以需求和供给双向发力解决库存问题。
        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发挥住房保障功能作用,鼓励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实现住有所居,扩大住房需求,支持住房消费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城市工作的规划引领,促进城镇空间布局日趋完善。着力优化城市发展布局。中央提出要在中西部培育发展一批中心城市群和区域性中心城市,这对我省城市发展是极大的利好,我们要抓紧与国家有关部委的衔接,把符合条件的兰州市、天水市纳入国家城市群名单中,并争取更多的城市能够进入国家培育和支持的范围。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成果,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将“规划”与《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关中天水城市群规划》充分衔接,及早将《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成果呈报国务院审批。要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预见性,推动省级空间规划和市县“多规合一”试点,督促完成17个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多规合一”编制并付诸实施。
        要树立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权威作用,充分发挥法律的约束和惩戒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坚决打好治理违建攻坚战,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全面清理并处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在做好各市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全面推进县城规划的制定、实施和管理工作,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和路网结构,营造更宜居、更宜业、更具吸引力的人居环境,使县城成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
        继续深入推进全省17个县、30个建制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县镇好的经验与典型做法的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具有有甘肃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确保三年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配套对加速社会经济活动,促进空间分布形态演变,提高城市综合
承载力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人的基本需求、城市发展的方向、城市安全的基本保障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等研究入手,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抓紧完善修编城市道路交通、供水排水、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大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根据规划及时建立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库,以规划的时序来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顺序,切实改变项目建设的随意性。
        在继续加大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快研究城市地下空间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地下管网设施建设和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继续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增加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
        四是补齐城市管理工作短板,促进城市工作的系统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都是城市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环节,过去城管工作在国家层面没有主管部门,根据中央深化体制改革意见,已经明确将这项工作交给了住建部,使城市管理的三大部分形成完整的体系,这是对全体建设人的极大信任。我们要根据国家安排和省上统一部署,尽快理顺城市管理机制,加快完成省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机构设置和市、县城市管理领域的大部门制改革,尽快形成城管执法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的综合执法。
要彻底改变重建设轻管理,粗放型的城市管理方式,依法依规建设管理城市,充分利用智慧城市等新型管理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精细的城市管理和良好的公共服务。要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岗位资格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探索创新执法模式,提高队伍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推进建筑业持续发展。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实现安全发展为目标,以依法监管、推进法规制度建设为指导,构建科学发展长效机制,以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为依托,推行样板引路,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以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为依据,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为主线,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及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为重点,以工程质量典型问题治理、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和大力推行“四新”技术为抓手,突出抓好住宅工程尤其保障性住房和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推动监管信息化进程,构建全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推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持续推进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质量安全大检查,严查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通过新资质标准的贯彻实施,构建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突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构建建筑大市场格局促进建筑业队伍发展。优化行业人才发展环境,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关键岗位自有工人为骨干、劳务分包为主要用工来源、劳务派遣为临时用工补充的多元化建筑用工方式。推进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开展日常监管业务,有效实现建筑市场和现场的两场联动监管和信息的实时互联互通,全面构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监管效能。强化服务,有序构建统一开放的全国建筑市场大格局,推动建筑业发展壮大。
        引导推动有条件的大型施工企业向开发、设计与建造、资本运作与生产经营、设计与施工相结合方向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从单一业务领域向多业务领域发展,增强综合竞争实力,以适应建筑大市场需求。大力推动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企业选择优势领域、重点区域,大力开拓区外承包工程市场,鼓励本省建筑企业以合资、合作或者投资收购等方式,有效利用当地资源拓展业务领域;充分利用本地企业和金融机构优势,支持大型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和本地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争取授信支持,努力开发跨区域项目,鼓励企业走出去,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六是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开展相关技术研发。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装配式建筑包括钢结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与传统施工方法相比,装配式建筑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为主要特征,节能、节水、节材、节时、节省人工,并可以大幅度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实现绿色环保的目的。装配式建筑能够广泛集成行业新技术,极大带动建筑技术革新,促进建设科技创新发展。住建部已将发展装配式建筑作为今后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为推动我省钢结构发展,省上已组织召开了建筑钢结构发展工作推进座谈会,部署了建筑钢结构推广工作。今年还将组织人员赴装配式建筑产业发达地区学习经验,研究适合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路径。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提高装配式建筑质量水平。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研究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技术,开发适宜我省自然条件的墙板、楼面板等配套产品部品,不断完善产业链,促进我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各地要提高认识,充分理解推广装配式建筑的重大意义,探索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工作。同时,也丝毫不能放松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
        七是深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是省委精准扶贫脱贫战略部署(1+17方案)的重要内容,是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是否脱贫的否决性指标,事关精准扶贫成效。各地要进一步集中精力,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完成好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精准扶贫任务。今年,庆阳、平凉、会宁革命老区要率先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其它市州也到了农村危房改造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各级建设部门要增强真抓实干的责任意识,积极动员贫困群众开展危房改造,用足用好精准扶贫小额贴息贷款等补助资金政策,严格把关危房改造质量安全。通过实施精准扶贫危房改造,为广大贫困群众创造稳定和谐、安居乐业生活环境。
乡村建设是住建系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抓实抓好,将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和城镇相关工作一起安排,一样发力。国家农发行已出台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信贷政策,“十三五”时期,国家也将支持建制镇污水处理等项目,各地要抓住机遇,及时梳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做好项目储备。要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抓好村庄风貌建设、村内道路建设,进一步加大传统村落和民居的保护力度。
进一步加大特色小城镇创建力度。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工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把特色小城镇的规划建设抓紧抓好。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积极利用农发行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信贷政策,破解小城镇建设融资难题。按照宜居、宜业、宜游的总体要求,创建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美丽宜居小镇、绿色低碳小镇,使小城镇成为推动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战略支点。
        八是加大货币化补偿力度,加快推进全省棚户区改造。用足用好用活国家棚户区改造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大力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充分考虑棚改区域就医、学前教育、入学等需求,科学编制棚改规划,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坚持立足甘肃实际,推动创新发展,破解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资金筹集、土地使用、安置方式等难题,研究建立棚户区改造工作新模式。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及早开展贷款申请审批等工作,确保棚改开行贷款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利用好政策性金融贷款资金,鼓励各地通过货币补偿、居民自主选购商品住房或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等方式,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加快推进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适当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准入条件,切实保障改善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乡镇教师、医护人员,以及进城落户农民的住房需求。
        九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查检查,筑牢不能腐的制度红线;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房地产市场调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关键岗位和环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纪问责,在全省建设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最大的政绩、分内之事和应尽之责。建设行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层层负起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强行政监察,加强干部监管,强化审计手段,管好干部言行,切实制定管用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努力打造不能腐的约束机制。要紧紧围绕全省建设系统重点任务,带头搞好调查研究,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开展党建工作交流,积极拓展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工作成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保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实。
        同志们,时隔37年之后,中央再次召开城市工作会议,明确了城市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举足轻重的地位,我省城市发展也将由此掀开新的一页。2016年是新的发展时期的肇始,是我们大有可为的一年。我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兄弟部门和各市州党委政府的密切配合下,只要我们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努力工作,就绝不会辜负省委、省政府的重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一定会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实施“十三五”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全省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春节将至,在此向全系统的干部职工拜个早年,祝同志们及家属春节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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