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长郭允冲在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质量安全法律风险防范实务信息交流会议上的讲话_领导讲话_新闻中心_甘肃省建设监理协会
欢迎您访问甘肃省建设监理协会网站!
收藏网站 | 设为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领导讲话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长郭允冲在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质量安全法律风险防范实务信息交流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6-01-20 10:01:00    浏览:0

同志们、各位专家、各位代表:
  大家好!
  今天在这里召开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质量安全法律风险防范实务信息交流会,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工业部门监理行业的300多位代表与会,我们邀请了建设部市场司、质量安全司的有关同志,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等有关法律专家,以及知名企业管理专家作专题报告,共同研讨监理企业质量安全法律风险防范的经验,共同促进监理企业质量安全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提高。监理企业在实际工程建设中有哪些法律风险、如何防范等具体问题,接下来的时间将由有关同志、专家从各个不同方面进行全面的介绍和论述。
  下面,我想从宏观的或者说从总体上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与大家一起交流。
  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法律风险的,大体有三个方面:一是由工程质量引起的,二是由安全生产引起的,三是由工程款结算引起的。
  一、关于由工程质量可能引起法律风险的问题
  毋庸讳言,建设工程的质量非常重要,工程质量不仅是建设工程的生命,也是包括监理企业在内的建筑企业的生命,工程质量好,包括监理企业在内的建筑企业的信誉就好。工程质量涉及到政府监管、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很多方面,要建设一个高质量的优质工程,需要这些方面的共同努力,如果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者质量问题,这些单位都有可能要承担相关责任。质量事故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按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数额大小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质量问题就是不构成事故的漏水、裂缝等质量通病。我国工程建设的质量总体上在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工程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高层超高层建筑、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大跨度桥梁、长大隧道等高难度工程不断涌现。但另一方面,质量事故,特别是质量问题还时有发生。我们监理企业是弱势企业,如果发生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我们的监理企业往往很被动。因此,我们的监理企业要尽量避免和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工程监理中严格依法监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规范来监理,发现违法违规和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坚决不签字,坚决不放行,坚决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杜绝由质量问题可能引起的法律风险。这一点非常重要,有时候我们的监理企业由于弱势地位,对总承包或者施工企业不敢坚持原则。监理企业只有敢于坚持原则,敢于依法监理,才能树立企业的威信,才能树立企业的形象和品牌。二是在监理合同中必须明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自的责任、义务和权力。合同纠纷、法律风险往往是由于合同对各方的责任、权力、义务不够明确、含糊不清造成的。因此,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细致,监理企业负责人要学习一点合同法、工程质量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知识,法律顾问要认真把关。
  二、关于由安全生产可能引起的法律风险问题
  安全生产非常重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而且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和很不好的影响。因此,工程建设必须做好安全生产。最近几年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减少,我是2009年开始分管建筑业和工程质量安全的,2013年7月退下来的,2012年与2008年相比,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了37.64%,死亡人数减少了35.47%.但是事故总量还是比较多,事故还时有发生,去年全年共发生事故528起,死亡674人,今年上半年共发生事故225起,死亡267人。做好安全生产涉及到政府监管、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但主要的可能还是总承包或者施工单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政府监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有可能要承担有关法律责任。要减少安全生产引起的法律风险,首先是,最重要的是政府监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努力、共同负责,尽量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们监理企业要严格监理、依法监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对有可能发生事故的施工行为坚决抵制、坚决纠正。我们有很多很好的成功例子,由于我们监理企业认真监理、严格依法监理,坚决抵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我们也有失败的不成功的例子,有的监理企业没有坚持原则,没有坚决抵制、纠正不合法、不安全的施工行为,有的监理企业由于弱势的地位虽然发现了问题,发出了整改指令,但没有坚持到底,没有坚决抵制、纠正违法违规和不安全的施工行为,最后造成了事故的发生。因此,我们监理企业必须严格依法监理,对违法违规、有可能发生事故的施工行为坚决抵制、坚决纠正,才有可能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才能从源头上减少安全生产法律风险的发生,也才能树立监理企业的权威和形象。第二,要在监理合同中依法明确监理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力、责任、义务,千万不能出现含糊不清的用词,更不能稀里糊涂地把别人的责任揽在自己身上。
  三、关于工程款结算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
  工程款结算非常重要,工程款结算直接涉及到各单位的经济利益。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的工程建设法律纠纷都是由于工程款结算纠纷引起的,现在不少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往往与拖欠工程款有关。工程款结算法律纠纷最主要的是由于工程合同中的工程款付款的时间、进度、额度、条件等具体条款含糊不清或有歧义造成的。因此,我们监理企业在监理合同中一定要把工程款拨付的时间、地点、办理银行、进度、额度等事项写得详尽细致,不能有半点的含糊不清或者歧义的地方。不管是发生什么样的工程建设法律纠纷,不管是到法院起诉还是仲裁,都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其中很重要的就是合同文本,很多法律纠纷的难度就在于合同文本的条款或者用词有很多漏洞,有不太清楚或歧义的地方。因此我们监理企业在签合同时,关于质量问题、安全生产问题、工程款结算等重要的问题,各方的责任、权力、义务一定要详细的逐项表达清楚,并且用词要准确,不能有半点的歧义和疏漏。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监理企业要避免或者尽量减少法律风险,涉及到监理企业的技术技能、企业管理等企业基本功,或者说企业的综合管理能力。因此,我们监理企业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苦练基本功,全面提高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整体素质,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行业协会是政府部门的参谋和助手,同时又是政府部门与工程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在政府职能转变、市场配置资源起决定作用的大背景下,行业协会必须充分发挥作用,承担起引导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责任。一是加强行业调查和理论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法规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及标准当好参谋和助手;二是倾听企业呼声,及时向政府管理部门反映行业、企业的合理诉求;三是健全行业自律机制,为推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发挥作用;四是加强培训与宣传,促进工程监理人员、监理企业整体素质提高;五是搭建交流平台,为工程监理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优质服务。
  我就简单讲这些,谢谢大家!

  • 网站首页
  • 协会介绍
  • 通知公告
  • 新闻中心
  • 行业文化
  • 协会党建
  • 会员中心
  • 政策法规
  • 资料中心
  • 联系我们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图片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甘肃省建设监理协会版权所有,未经允许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甘公网安备62010202001892号  Power by DedeCms  陇ICP备20002963号-1
联系电话:0931-7706882  邮箱:gsjlxhlz@163.com  传真:0931-7706882 7706862